本报讯(记者 查燕荣)城镇职工、居民参保率95%以上,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%;医疗卫生机构数从6739家增加至8294家,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4.37%;村卫生室100%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累计减轻患者用药负担8.4亿元……新疆医改十年“成绩单”出炉,各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
5月10日,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疆医改十年阶段性成效,“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”三医联动的改革机制聚焦解决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等问题,释放巨大改革红利。
2009年,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公布,新一轮医改正式拉开大幕,新疆与全国同步分三个阶段进行医改。2009年至2011年,新疆以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、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主,进行改革。
十二五期间,新疆继续加快健全全面医保体系,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体制,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,并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,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,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、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等,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。
十三五期间,新疆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、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、全民医疗保障制度、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,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、由形成框架专项制度建设、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,进行改革。
医改十年,新疆取得了不错的成绩。在医保方面,全区城镇职工、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5%以上,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%。率先与陕西、海南等8个省实现了就医即时结算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克州等5个地方试点,近10万城乡居民得到了政策补偿,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70%和75%,再也不怕“一场大病回到解放前了”。
在医疗方面,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,克拉玛依市、吐鲁番市列入了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,启动实施了公立医院机构财政补偿、管理体制、人事分配、价格机制、医保支付、采购机制监管机制改革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,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逐步回归。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4.37%.
在医药方面,乡村卫生室100%时时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累计减轻患者用药负担8.4亿元;所有卫生院、村卫生室及近50%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了一般诊疗费;实现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,基本药物配送率达80%以上。
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处长李林玉举例,根据2018年新疆统计年鉴显示,2008年至2017年,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数从6739家上升至8294家,全区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、平均每万人医生数也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,尤其是平均每万人医生数从2008年的20.39人提高到2017年25.52人。
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年诊疗人次从2008年156.05万人次提升到2017年512.41万人次。同时,医疗机构门急诊医疗服务量中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医疗服务量从2008年的26%上升到49%,说明医疗资源的配置逐渐趋于合理。
“十年来,医保、医疗、医药‘三医联动’的改革,从基础设施、人力保障、医药保障到医疗机构都有突破性改善,新疆各族群众受惠于改革红利,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百姓的关怀。”李林玉说,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仍需看到,目前正在推进的改革都是“硬骨头”,下一步新疆将围绕改革中面临的体制、机制等短板,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、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、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、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和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,继续改善百姓看病就医痛点、堵点,打好深化医改攻坚战。